湘潭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降低企業承接科技成果的風險和試錯成本
食品可以免費試吃,科技成果也能“先用后付”。記者5月7日從湘潭市科技局獲悉,該市出臺《科技成果在企業“先用后付”的實施方案(試行)》,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費、作價入股等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調動企業承接科技成果的積極性,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效能。
科技成果轉化為什么難?一方面,企業對于科技成果的應用前景心里沒底,擔心“一次性買斷”后血本無歸,不敢輕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資金鏈本就吃緊,面對要價不菲的科技成果購置費用,常常望而卻步。如此一來,企業錯失發展良機,科技成果往往“束之高閣”。
“先用后付”模式,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將科技成果許可給科技型企業使用,許可雙方明確約定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許可費,支付時間應至少在許可合同生效一年,或被許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產品,或提供服務形成市場化收入之后。
湘潭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種模式對企業來說,大大降低承接科技成果的風險和試錯成本。對高校和科研機構而言,不僅能發現和解決更多實際應用問題,還節省大量溝通成本,加速成果驗證和市場化。
該市將及時把高校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到產業,釋放科技成果轉化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
(文/彭婷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