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湘政發〔2020〕1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現就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堅持“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加快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
(二)基本原則。
保護優先。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分區管控。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經濟與社會發展實際,對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異化生態環境準入管理,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動態管理。堅持省級統籌、區域協調、上下聯動,建立和完善生態環境數據共享體系及成果應用機制,定期評估并動態更新。
(三)主要目標。
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降低,水和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土壤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全省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基本實現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分區管控
(一)環境管控單元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包括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主要包括各類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城鎮規劃區、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和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區域等。一般管控單元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
全省共劃定860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253個,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37.50%;重點管控單元358個(全省144個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均劃為重點管控單元),面積占比21.38%;一般管控單元249個,面積占比41.12%。
(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準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1+14+860”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1”為全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意見,包括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環境管控單元劃定結果、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總體要求;“14”為各市州生態環境管控基本要求;“860”為全省落地的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省生態環境廳發布144個省級以上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市州人民政府發布本市州生態環境管控基本要求和其余716個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三)分區環境管控要求。優先保護單元應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建設,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應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解決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生態環境風險高等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
實施差異化管理,在保障長江湖南段和全省“一湖三山四水”生態安全格局的前提下,促進“長株潭、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區域發揮優勢、協調發展。長株潭區域重點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和大氣聯防聯控,強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洞庭湖區域加快轉型升級和低碳循環化改造,以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為核心,加強區域濕地自然保護區的恢復與管理,有效控制農業面源及河湖連通污染等問題;大湘南、大湘西區域嚴禁高耗能、高排放等產業轉入,提高水源涵養能力,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維護生物多樣性功能,加強礦區、石漠化地區的生態治理與修復,強化“四水”源頭防控和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應以“三線一單”確定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相關政策、規劃、方案需說明與“三線一單”的符合性,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的于2020年底前完成調整。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三線一單”成果在生態、水、大氣、土壤、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環保督察等環境管理中的應用。
(二)做好“三線一單”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各市州、縣市區要將落實到具體空間的生態、水、大氣、土壤、資源利用等紅線、底線和上線要求作為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的基礎,確保“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與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相銜接。
(三)建立數據管理應用平臺。建立全省統一的“三線一單”數據管理應用平臺,實現編制成果信息化應用和省市縣三級共享。加強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有關部門業務平臺對接,實現數據共享共用。
(四)實行定期評估與動態更新。省生態環境廳每5年組織開展全省“三線一單”實施情況評估,充分聽取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的更新調整意見,依據評估情況編制“三線一單”更新調整方案,按規定報批發布。5年內因國家與地方重大發展戰略實施、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調整,“三線一單”成果需要進行更新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意見,按程序報批后及時更新。
(五)推進市州“三線一單”編制發布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省級“三線一單”成果和分區環境管控要求,在識別區域主要環境問題、結合區域發展需求的基礎上,細化本地區“三線一單”成果,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后發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生態環境廳要統籌做好全省“三線一單”成果的實施、評估、更新調整和宣傳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積極配合實施。市州、縣市區要切實抓好全省“三線一單”成果落地實施工作。
(二)落實工作保障。省、市州要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安排專項財政資金,切實保障“三線一單”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和維護等。
(三)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三線一單”成果應用評估和實施監管機制。“三線一單”實施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作為領導干部生態環境離任審計、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湖南省環境管控單元圖
2.湖南省各市州環境管控單元分類統計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