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1〕1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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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13號)精神,推動生態環境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優化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適當加強省級在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事權,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省與市縣財政關系,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湖南。
二、基本原則
——堅持權責匹配,形成合力。在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總體框架下,通過明確省與市縣財政事權,落實省以下各級政府生態環境領域支出責任,以全省性或跨區域的生態環境事務作為重點,適度加強省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調動市縣保障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領域公共服務的積極性,形成全省生態環境事務財政保障強大合力。
——堅持科學規范,厘清邊界。遵循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一般規律,把握生態環境領域特點,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合理確定政府提供生態環境領域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方式,對應由政府承擔支出責任的生態環境領域事務,切實承擔責任,實現資源合理配置。
——堅持分類施策,穩妥有序。對我省的相關政策規定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進行規范;對現行劃分有遺漏的事項,補充完善;對現行劃分不清晰的事項,予以明確;對屬于改革范疇的事項,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調整。
三、主要內容
?。ㄒ唬┥鷳B環境規劃制度制定。
將省級生態環境規劃,重點流域、跨市域和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生態環境規劃,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級、縣級生態環境規劃制定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將省級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制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碳排放達峰及減排行動方案制定等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將市級、縣級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方案制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碳排放達峰及減排行動方案制定等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ǘ┥鷳B環境監測執法。
將省級負責的生態環境監測網、核與輻射監測網的建設與運行維護,省級開展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監測,省級開展的污染源專項監測、環境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環境應急監測、重大環境問題專項調查性監測,全省性及跨市州的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執法專項行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省級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專項督查、日常督查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負責的生態環境監測網、核與輻射監測網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市以下開展的區域、流域環境質量監測,市以下開展的污染源專項監測、環境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排放監測、環境應急監測、重大環境問題專項調查性監測,市縣組織的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執法專項行動、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市縣開展的督察整改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ㄈ┥鷳B環境管理事務與能力建設。
將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及事中事后監管,全省性的重點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等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經省政府批準的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管理、評估與考核,全省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紅線監管、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狀況調查評估,省級負責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省級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監督管理,省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及能力建設,全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統一監督管理,全省性的生態環境普查、統計、專項調查評估和觀測,全省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監督管理,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的全省性生態保護修復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宣傳教育、重大環境信息的統一發布,省級執法、信息化能力建設,全省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及碳排放達峰、碳中和的指導協調等事項,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負責的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及事中事后監管,市縣重點污染物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等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市縣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紅線監管、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市縣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市縣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的監督管理,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的市縣生態保護修復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市縣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監督管理,市縣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環境信息發布,市縣執法、信息化能力建設,市縣行政區域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及碳排放達峰、碳中和的實施管理等事項,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四)環境污染防治。
將放射性污染防治,影響較大的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流域、跨省及影響較大的跨市界重點區域水(含地下水)污染防治,確認為省級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由省級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化學品污染防治、以及其他地方性大氣和水(含地下水)污染防治,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支持。將電磁輻射、噪聲、光、惡臭污染防治,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ㄎ澹┥鷳B環境領域其他事項。
將省級層面生態環境領域合作交流事項,研究制定生態環境領域省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技術規范等,確認為省級財政事權,由省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市縣生態環境領域合作交流事項,依法研究制定市縣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等,確認為市縣財政事權,由市縣承擔支出責任。
四、配套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各市縣政府要始終堅持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根據本方案確定的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規定做好預算安排,切實履行支出責任。要調整優化資金使用方向,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各市縣有關預算安排、資金使用的指導督促和績效評估。
(三)協同推進改革。生態環境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既是財稅體制改革的有機組成,也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要與生態環境領域相關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各設區市要根據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生態環境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合理劃分生態環境領域市級與縣級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